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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港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993页(264字)

又称“自由口岸”。不属于一国海关监管的港口或港口地区。全部或绝大多数外国货物可以免税进出港口,且可在港内自由改装、加工、长期存储、装卸或销售,只有在货物进入自由港所在国关境内销售时才需缴纳关税,但外国船舶进出时须遵守有关卫生、移民等政策法令。自由港的范围,有的仅限于一港口的特定地区,有的扩大至港口临近地区而通称为自由贸易区。开辟自由港可扩大转口贸易,从中获取运费、堆栈费、加工费等各种贸易费用。自由港制度自16世纪起开始实行,现在除个别情况(如香港)外,已为自由贸易区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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