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2032页(297字)
指国际海事组织于1989年4月在伦敦制订的《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该公约在尽可能保持现行救助制度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救助油轮和防止海洋污染等重大问题,同时巧妙地使公约与新劳氏救助合同的条款保持一致,从而保障了海上救助制度建立在统一的基础上。与1910年救助公约相比,《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更加明确了救助人和被救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增添了救助人在施救时,承担防止或减轻环境污染的义务,并且为了与新劳氏救助合同相吻合,对油轮救助作了特殊规定。该公约由5章组成,包括总则、救助作业的实施、救助人的权利、索赔与诉讼和最后条款五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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