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恭行天罚

书籍:法律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21 16:25:3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498页(399字)

又称“代天行罚”或“天命天罚”、“天讨有罪”。

夏商周神权法思想的反映。有三层含义:(1)借天罚定罪量刑。对不服从统治及违背法律的人。统治者借天意之名,将之定罪并施以刑罚。如启以有扈氏不敬天命为由,讨伐有扈氏,并将战败的有扈氏罚为牧业奴隶。周初,周公假借天命,发兵东征,平定了三监之乱。

(2)借天意改朝换代。人们对“无道”的统治者进行讨伐,亦借“恭行天罚”之名。

夏桀、商纣失道,商汤自称秉天命而行天罚。商纣失道周武王亦借天意率诸侯进行讨伐。(3)神化统治。中国古代统治者为神化自己的统治,宣扬自己受命于天,秉天意而治。

故统治是神圣合法、不可动摇的。“恭行天罚”思想成于夏,盛于商,动摇于周。

春秋战国时,该思想受到许多唯物思想家的怀疑和批判,但因科学技术不发达且“受命于天”观念有利于阶级统治,所以一直为统治者所维护。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亦对此持肯定态度。

上一篇:工伤事故 下一篇:共同犯罪中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