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保利益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42页(238字)

保险专业术语。保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保险人要求投保人对其投保的保险标的要具有可保利益,这是一项重要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投保财产保险的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或在保险合同成立时,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否则保险合同失效。对于人身保险来讲,在通常情况下,只有被保险人才具有本人生命的可保利益,而且没有保险金额的限制。就投保人而言,除非被保险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法律规定或许可的人,任何人对他人的生命没有投保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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