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94页(234字)

保险常用名词。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超过规定年限仍无音信的失踪人宣告其死亡的法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人身保险中规定,失踪的被保险人被法院宣告死亡后,保险人则予以承认,并按照保险条款给付死亡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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