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再保险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09页(300字)

保险术语。一种强制性的分保方式。即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分保接受公司对其所接受的合同均需遵照与分出公司事先约定数额,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如限额,自动让与再保公司加以再保险,而且双方均不得有所选择。通常,分保公司于每季或半年终了后,将再保公司所应分享的保费,分摊的损失及应付的赔款准备金等费用,编制业务账单送再保公司。再保公司应得的保费扣除分保公司的佣金后,与其应摊损失赔偿金的差额,则由负债的一方支付。此合同表面上多为一年,但实际上采用自动续转方式,任何一方于契约期满前如不在规定期内通知对方解约,则该约的效力延续一年,以后亦如此,籍以避免每年换订新约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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