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11页(300字)

保险常用名词。财产保险责任之一。指由于物质燃烧现象而引起的灾害。发生的原因一般有三种:(一)由于自然界的变故,如雷电、地震等原因而引起;(二)由于意外事故,如不慎失火、电器起火等原因而引起;(三)由于人为的原因,如故意纵火或玩忽职守等原因而引起。构成保险责任的火灾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必须具有“燃烧”现象,并产生“光热”与“火焰”。(二)必须是意外和人力所不能控制下发生的。凡人们事先可能考虑到,而且是在人力所能控制下发生的“火”则不能视为保险责任中的“火灾”。例如,为了防疫而焚毁的衣物、点火烧荒及被保险人纵火图赔等,均不能视为保险责任中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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