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全损
书籍: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20页(288字)
保险术语。指保险标的物虽然事实上未达到完全损毁和灭失程度,但已无法补救,经保险人权衡利弊视同完全损毁或灭失的损失。构成此种情况的主要有:(1)保险标的物的实际全损无法避免;(2)防止实际全损需要支付的施救等费用,接近或大于获救后保险标的的价值;(3)保险标的受损后,修复费用达到或超过保险价值;(4)保险标的(货物)受损后,整理和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将超过其到达目的地后的价值;(5)保险标的物丧失所有权,而收回所有权开支的费用,将超过标的物的价值。在发生上述情况时,被保险人可以要求按局部损失或全部损失赔偿,也可以要求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