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置价值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32页(410字)

保险术语。财产保险中确定保险金额的一种方法。财产保险一般都是按保险标的实际价值投保的,当保险标的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只能按发生损失时的实际价值赔偿或赔偿其修复费用。但当保险标的(如建筑物或机器设备)遭受损失后必须重建或重置时,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赔偿就不能适应这种情况。被保险人可以选择按重置价值保险的方式投保,即以超过当时市价的财产重置价值作为保险金额,允许以新换旧。如一台以重置价值保险的旧机器发生损失后,可按约定重置价值获得赔偿而不扣除折旧,相当于同类新机器的价值。保险人签发这种保险单时,均附贴特约条款,以明确责任。但这种保险有两个副作用;一、因保险金额大于实际价值很多,损失比保存有利,会使被保险人不关心保险标的安全;二、容易引起被保险人的道德危险,有意破坏标的,以图高额赔款。保险人采用这种保险,一般要严格甄选被保险人。承保机器还要加强定期检查,并定出维护要求。

上一篇:从属损失保险 下一篇:成数分保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