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牛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462页(1537字)
全国律师协会于1925年8月1日在爱荷华州的德梅因成立。该日,乔治·H.伍德森(George H.Woodson)和其他11位非洲裔美国人律师包括一位女律师(正如该协会的章程所规定的)相聚一堂,以“发展法学科学,继承法律专业的荣勋,推动协会成员间的社会交往,捍卫美国各州所有公民的民事与政治权利”为目标。如今,全国律师协会通过其各种项目和决议,代表着少数民族律师和更大的少数民族社区的利益。广泛存在的对少数群体的歧视贯穿于美国历史,在如此的现实中,全国律师协会对保护宪法权利和公民自由倾注了极大的注意力。
内战与重建时期之后,美国律师们开始组织律师协会(bar association),为的是提高专业标准,改进公众对律师的认识。而且,在一个正在工业化的社会中,商业公司对法律咨询以提高专业能力的需要不断增加。成立于1878年的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是本国法律专业的第一个组织,但在1912年,该协会在无意中吸收了三名黑人成员而出名后,开始正式排斥黑人律师。
由于主流律师协会排斥会籍,黑人律师们决定成立一个组织,专以保护少数群体的权利和改进法律专业界的种族关系(race relations)为目的,于是他们成立了全国律师协会。该协会的许多目标与美国律师协会相仿。通过在章程中重述这些目标,全国律师协会的律师使人们注意到美国律师协会的失误,即它作为一个组织,未能在法律专业与社会中推进平等。
全国律师协会提出,联邦法庭中更大的多元化对保持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是必要的,其理由是,一个种族隔离的法庭不能完全使被压迫者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艾尔莫·C.杰克逊(Elmer C.Jackson)的领导下,1960年该协会说服了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约翰·F.肯尼迪和共和党候选人里查德·M.尼克松双方,保证提名一位非洲裔美国人律师进入美国地区法院。在赢得1960年的总统大选后,肯尼迪立即提名约瑟夫·杜兰(Joseph Dolan),一位非洲裔美国人律师,为美国司法部副助理部长(deputy assistant attorney general),提名詹姆斯·B.帕森斯(James B.Parsons)为美国大陆第一个非洲裔美国人的联邦地区法官。
20世纪60年代以来,全国律师协会通过在法院对关系到少数群体和被压迫者利益的案件发表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备忘录的方式,一直持续推进民权(civil rights)和公民自由的发展。这些备忘录使该协会对美国人的关心得到表述,否则法院可能听不到那些美国人的意见。作为一个国家级组织,该协会在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有地区分支机构。其绝大多数分支机构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以及从事在社区被主流律师忽略的其他义务工作。
【参见“Lawyers(律师)”、“National Lawyers Guild(全国律师公会)”】
Geraldine R.Segal,Blacks in the law:Philadelphia and the Nation,1983.J.Clay Smith,Emancipation; The Making of the Black Lawyer 1844 -1944,1993.
——David Kenneth P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