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dlcts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663页(404字)

陪审团裁断是陪审团就交其审理的民事和刑事案件所作的裁决。民事裁断可以分为:(1)一般裁断,即陪审团作出支持原告并判给原告损害赔偿(damages)或者支持被告的裁决但是不对之进行解释;(2)特别裁断,即陪审团仅需就法官提出的质询书作出回答,而法官就在陪审团对相关问题的回答的基础上作出裁判(judgment);(3)一般裁断辅之以对于质询书的回答,法官在此基础上,决定陪审团的裁断与陪审团对于质询书的回答是否充分一致,进而决定是否可以作出判决。刑事裁断则或者宣告被告无罪,或者宣告其有罪。另外,一些法院还允许在刑事案件中向陪审团提出质询书。

【参见“Criminal Law Practice(刑事法律实践)”、“Criminal Law Principles(刑法原则)”】

——David S.Clark

上一篇:Vanderbilt Arthur T. 下一篇:Victimless Crime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