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gmore,John Henry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681页(1470字)

约翰·亨利·威格莫尔(1863~1943年)于1863年4月4日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他是约翰和哈里特(乔伊娜)威格莫尔所生的几个子女之一。他在旧金山城市学院接受了早期教育,接着在哈佛获得了文学学士(1883)、文科硕士(1884)和法学学士(1887)学位。

从法学院毕业后,威格莫尔在波士顿从事了2年的法律事务。接着他开始从事学术工作,第一个职务是在日本东京的庆应大学担任英美法教授。

在庆应期间,威格莫尔潜心研究比较法(Comparative Law),并成为了日本法的着名学者。他在庆应期间的主要成果是一个关于日本德川时期法律及其后编撰的总名称为《古代日本私法研究资料》的一系列出版物的研究项目。

1893年,威格莫尔接受了西北大学的邀请,开始在西北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活动。威格莫尔的余生都与西北法学保持着联系,他在1901年至1929年间一直担任着西北大学法学院的院长。在这个位置上,他组织了一支出色的教研队伍,进行教学改革,为课程注入了新的活力,他将研究推向了法学的前沿领域,并支持了许多重要的法学刊物的创办和出版。

在法学界,威格莫尔以他的多卷本着作《论普通法(包括美国的成文法和各级司法机构的判例)审判中的证据体系》(1904~1905年)而着称,该书通常又被称为《论证据》。威格莫尔的《论证据》出版了数个版本,是同时期被引用最多的法学着作之一。

《论证据》为威格莫尔的学术声誉奠定了基础,但绝非他对法学着作的唯一重要贡献。威格莫尔有关其他课题的着作包括了综合性的着作,如《世界法律体系概览》(三卷本,1928)和《司法万象》(1941)。威格莫尔是一个精力充沛的知名编者。由他担任编辑或帮助编辑出版的着作和丛书包括《现代刑法学丛书》(九卷本)、《英美法历史文选》(三卷本)、《现代法哲学丛书》(十二卷本)、《大陆法历史丛书》(十卷本)、《法的演进丛书》(三卷本)、《古代、远古法渊源》(1915)、《法国的科学和知识》(1917)。他还撰写了许多法学评论文章、论文、随笔以及专题文章和书评。

威格莫尔孜孜不倦地投入学术组织和法学专业协会的工作。他是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的重要人物,并且是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的领导成员之一。他是美国律师协会国际法与比较法分会的第一任主席。1909年,他组织了刑法与犯罪学全国研讨会,由此成立了美国刑法与犯罪学协会。威格莫尔担任了该协会的第一任主席。他对美国司法协会(American Judicature Society)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并为统一州法委员会全国会议做了大量的工作。

1889年,威格莫尔于塞诸塞州剑桥市与埃玛·亨特·弗格(1860年7月26日~1943年8月22日)结婚。1943年4月20日,约翰·亨利·威格莫尔逝世于芝加哥。

【参见“Criminal Law Principles(刑法原则)”、“Educator,Legal(法律教育者)”】

——Kevin B.Leon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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