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cester v.Georgia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686页(1086字)

切罗基部族诉佐治亚州(Cherokee Nation v.Georgia,1831)案和伍斯特诉佐治亚州案并称为“切罗基案”,为美国土着法奠定了基础。这两个案件必须放在19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的大背景下来看,在这一时期里通过了切罗基宪法,在切罗基族的地域内发现了金矿,安德鲁·杰克逊当选为美国总统,佐治亚州通过法律将管辖权扩展至位于州境内约定属于部落的领地,以至切罗基部族政权覆灭。

佐治亚州颁布法律,规定未经州政府许可并宣誓孝忠州政府,白人不得在切罗基部族领地内居住,否则即构成犯罪。根据这些法律,两个白人传教士——塞缪尔·伍斯特和伊利苏尔·巴特勒,因在佐治亚州主张管辖权的切罗基族领域内居住而被起诉。伍斯特辩称,在美国与切罗基部族签订的条约中,美国承认切罗基为一个主权国家;因此州的法律在且逻辑的领土内并不适用。这两个传教士在佐治亚州受到了审判,被判有罪,入狱4年。

该案上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佐治亚州拒绝出庭。法庭行使了管辖权,改变了判决,并判定佐治亚州的法律因违宪而无效。这些法律违反了条约,侵犯了印第安部族的主权,违反了美国宪法的合同和商业条款。首席法官约翰·歇尔(Marshall)作出判决:印第安部族是独立的国家——具有独立权利的政治主权共同体。针对伍斯特案的判决,据说杰克逊总统曾说:“马歇尔制定了他的法律,现在就让他来执行吧。”1833年,以其同意离开佐治亚州为条件,佐治亚州州长朗普金赦免了这两个传教士,由此结束了执行伍斯特案判决面临的宪法危机。

【参见“Native Americans and the Law(美洲原住民及其法律)”、“Sovereignty(主权)”】

Joseph C.Burke,"The Cherokee Cases:A Study in Law,Politics,and Morality,"Stanford Law Review 21(1969):500.Rennard Strickland and W.Strickland,"The Supreme Court and the Trail of Tears,"Yearbook of the Supreme Court Historical Society 20(1979).

——Rennard Strick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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