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述夔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古典小说大辞典》第600页(1138字)
清初小说家。多数古典文学研究者认为《五色石》,《八洞天》,《快士传》皆为徐所作,徐即“笔炼阁主人”,“五色石主人”。徐原名赓雅,字孝文,又字广雅,又字耕野,江苏扬州府东台县拼茶场人。乾隆三年戊午(1738)举人,生卒年无确考,约康熙四十年生,卒年约在乾隆二十七、二十八(1762-1763)年之间。生平事迹亦不详,仅知他曾在家设馆课徒。家有楼名“一柱”,着《一柱楼诗》、《一柱楼小题诗》等。乾隆二十八年其子怀祖为其刻书四种,以上二书皆是;诗中有讥刺清政府之处,如《咏正德杯》诗中有句:“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谐音胡)儿搁半边”;《鹤立鸡群》诗有句:“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徐死后,乾隆四十三年(1778)被人举发。乾隆连颁二十多道上谕,严令追究。徐述夔及其子怀祖(案发前已死)被剖棺戮尸,徐述夔之孙及诸受株连者,或处死,或遭重刑。江宁布政使陶易以办案不力,被律以故纵罪,抄没家产,处以极刑。扬州知府,东台县令均革职。此即清代五大文字狱之一的“一柱楼诗”案。沈德潜(案发前已死)曾撰《徐士夔传》,其中提到徐撰有书十二种,其中之一为《五色石传奇》,但乾隆四十三年江苏巡抚杨魁奏折中称,已委苏粮道陈大化亲往查问,只查到已刻书四种,未刻书七种,谓《徐述夔传》内所叙《五色石传奇》等种,实已无存。可见《五色石传奇》如确有其书,亦无刻本。《清代禁毁书目》收入《应毁徐述夔悖妄书目》十二种,其中包括《五色石传奇》。
认为徐述夔即笔炼阁主人,五色石主人,即《五色石》、《八洞天》、《快士传》各书的作者,都是根据《禁毁书目》中有《五色石传奇》来推断的,孙楷第、胡士莹、谭正璧无不如此。有人不同意此说,以为《五色石传奇》乃是“戏曲”,并非小说,徐氏《五色石传奇》或另有其书,与《五色石》小说无涉;一柱楼诗案未提及小说事。只是小说也可以称为传奇,例甚多,不能认定《五色石传奇》一定不是小说。有人从小说特点估计成书时间来考察,以为《五色石》产生于康熙前期,《八洞天》约成书在康熙二十年至四十年前后,《快士传》则产生于康熙末年至雍正初年。即便把《五色石》、《八洞天》的撰着时间向后推算到康熙末年,徐述夔尚未中举,其时年轻,写不出这样的作品来,所以《五色石》非徐述夔作(林辰:《明末清初小说述录》,1988)。有人从《五色石》与《八洞天》两书思想内容进行比较,认为后者比前者思想大为倒退;从遣词造句、谋篇布局的能力来比较,后者亦不如前者。《五色石》为明人作品,与《八洞天》非一人所作(欧阳健:《〈五色石〉、〈八洞天〉非一人所撰论》,1986)。因之徐述夔是否《五色石》等三小说的撰人,尚待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