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林灼见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古典小说大辞典》第697页(515字)

明代历史演义小说。2卷。明·湖海山人清虚子编。编者生平不详。书全名《合刻名公案断法林灼见》。闽建书林高阳生刊本。残本存北京图书馆。卷首有法律常识,缺1至8页,有“和奸总论”、“六科朱语”、“分条珥语”等门。正文分上下二栏。书口上题“法林灼见”,中题卷数,下题页数。上栏半页9行,行9字,仍为法律常识,如状词、判语等,与下栏故事无涉。下栏半页10行,行17字,共3类18则故事,计:卷1,奸情类6则,窃盗类4则,卷2,人命类8则。卷尾亦残阙。这18则故事,8则抄自《廉明公案》,10则抄自《详刑公案》。据日本学者介绍,此书在日本有足本,天启元年刊行。共40则,录自《廉明》、《详刑》各20则。其录《廉明》之原顺序号依次为24、23、22、31、1、2、3、8、11、41、39、40、42、68、67、66、70、71、54、105,录《详刑》之原顺序号为6、9、8、28、29、31、2、3、4、1、16、14、18、15、17、34、36、35、21、37。书名“合刻”,观此明矣。然若不就此深责,选篇堪称整齐,虽亦有“神判”但较少,“人判”居多,娱目醒心,启思增慧,允称佳构。

上一篇:详情公案 下一篇:续西游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