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民族辞典》第343页(230字)
亦称“家曲”、“喜曲”。西北回族民间民歌之一。一般多在婚嫁等喜庆日子演唱,故名。有固定曲调和歌词,并以舞蹈动作助兴。包括独唱、对唱和合唱等形式,歌词大都歌颂爱情、劳动、自然景物和历史人物,也有夸赞男女穿着装饰的;一般五字句和七字句。曲调有20-30种,各具特色,其旋律优美动听,节奏明快。舞时头部依节奏摆动、手足做拳术等动作,幽默潇洒、朴实自然。建国后,在表演形式上逐渐由原来单纯男子歌舞,发展为男女合唱合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