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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掣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民族辞典》第585页(255字)

活佛转世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常被上层统治集团操纵,产生了不少弊端。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清政府规定了金瓶掣签制度,颁发两个金瓶(藏语音译为“金奔巴”),一置拉萨大昭寺,一置北京雍和宫。凡在理藩院注册的藏传佛教藏蒙地区大活佛如达赖、班禅、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章嘉呼图克图等转世时,均须将寻访得的若干“灵童”的名字写于象牙签上,置金瓶中,由驻藏大臣在大昭寺、理藩院尚书,在雍和宫监督抽签,将抽中者报清政府批准后始能正式认定为转世灵童。中华民国时亦执行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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