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书籍:新疆历史词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历史词典》第66页(382字)
条约名。清同治三年(1864)九月,乌里雅苏台(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将军明谊、塔尔巴哈台(今塔城)参赞大臣锡霖与俄国驻伊犁总领事依旺·杂哈劳(即伊万·扎哈罗夫)、鄂木斯克军团上校依旺·巴普考(即伊万·巴布阔夫)签定于塔尔巴哈台。全文共10条。主要内容为:规定中俄两国自沙宾达巴哈至“浩罕边界”为止的共同边界,并确定勘分边界后“人随地归”的原则;挪动卡伦与民庄,建立界牌等项事宜。此约本据《中俄北京条约》的有关条款而制定,然越出《中俄北京条约》内容之处甚多。根据此约,另订有勘界议定书三:《中俄科布多界约》、《中俄乌里雅苏台界约》、《中俄塔尔巴哈台界约》。其他界约因沙俄强占伊犁及阿古柏入侵南疆而未及签订。我国西北边界因此约而全面更改,自巴勒喀什地(前苏联巴尔喀什湖)之东北至西南44万余平方公里领土被迫割让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