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发表《论送子女入学的责任》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125页(1164字)
马丁·路德1530年用德文发表的《论送子女入学的责任》,主要阐述了强迫义务教育的主张。他从教育为了使每个人灵魂得救的宗教目的,教育为培养智慧、公正和优秀的统治人才的世俗目的出发,在新教思想基础上,论述实施强迫义务教育的必要性。路德以“因信称义”学说为核心的宗教平等观念,是他的强迫义务教育主张的理论依据。他认为,人们内心真诚的信仰是在信徒独立地阅读、理解和解释《圣经》的基础上产生的。因而,为了使每一个人都能与上帝直接交流和完成世俗的职业责任,就必须让每一个人接受基本的读写能力和职业技能的教育与训练。所以,不能因为学校不再培养享有特权的神职人员而不愿送子女入学;相反,为了每个人都具有阅读理解《圣经》的能力和更好地完成世俗事务的“天职”,必须对年轻一代实施强迫的义务教育。
路德在本文中关于强迫义务教育的主张包括五个方面:①认为世俗政府是神创的完美机构,对保证人类的共同生活和幸福必不可少。而世俗政府建立与维持的基石,不是暴力政治和武力,而是靠法律。人们只有通过学习知识才能理解法律,认识到世俗政府的明智。②教会的宗教事务和世俗的国家事务都很重要。忠实正直的法官、司法大臣与最优秀修道士、僧侣都是上帝欣赏的神圣职业,政府机构甚至比教会更需要智慧的引导。③教育能够帮助人发展最重要的大脑、最灵巧的舌头和最有用的语言,有必要把最聪明的儿童培养成教会和政府机构所需要的人才,包括讲道者、法学家、牧师、文书、医生、教师等。④国家、教会和家庭都要担负对儿童实施强迫义务教育的责任。国家要像战时迫使臣民履行军事任务那样,强迫父母送子女上学;教会也应在经费上对贫苦子女的教育提供帮助,让所有该上学的孩子都能上学,使所有普通人的孩子都可能通过接受良好的教育而成为精神与世俗世界的统治者;家长也应认识到让子女接受教育的益处,有责任、有义务送子女上学。⑤教师是最有用、最伟大和最美好的职业,世间最高尚的美德是教育年轻一代。为了实施强迫义务教育,应该重视培养优秀的教师,要像尊重给人们带来健康与安逸的医生一样,尊重教育儿童的教师。
路德的强迫义务教育思想借助于宗教改革运动的巨大影响,在欧美许多国家得到广泛传播,使路德成为近代西方国民教育和普及义务教育运动的最早理论先驱。《论送子女入学的责任》一文被收入《路德全集》第30卷,由魏玛奥斯加伯出版社1883年出版,并先后被译成英文等多国文字,标准英文译本被收入皮里肯和雷曼主编的英文1958年版《路德文集》第55卷,任钟印主编的《世界教育名着通览》(1994)中有该文的中文译文,是根据罗伯特·乌里希主编的《三千年的教育智慧》(1947)英文本译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