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教育费国库补助法》公布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207页(848字)
中日甲午战争(1894~1895)前后,日本完成了以棉丝纺织业为代表的第一次产业革命,进而以甲午中日战争和日俄战争(1904)为开端,开始了第二次产业革命。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培养产业革命需要的大量初级职业技术人员,井上毅就任文部大臣(1893)以后所作的学制改革,把振兴实业(职业)教育作为重点,先后出台了《实业补习学校规程》(1893年11月)、《实业教育费国库补助法》(1894年6月)和《徒弟学校规程》、《简易农学校规程》(1894年7月)等法令。其中,1894年6月公布的《实业教育费国库补助法》是鼓励并促进实业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法规。
井上毅制定《实业教育费国库补助法》的目的是实现富国强兵。正如他在向第六议会贵族院所作的提案说明中所说的那样,当今“地球上各国正在实业、技艺、制造、贸易上展开竞争”,作为关系“国家富强和前途命运”的事情,必须振兴实业教育,以培养在工厂从事生产的技术工人,因此此法案应“一日不可耽搁,从速通过”。
根据这项法令,为了奖励实业教育,国库每年支出15万日元。由于当时以迅速培养初级技术工人为紧迫任务,所以补助的重点首先是实施工业教育的学校,其次是实施农业、商业等教育的学校。该法令于1894年9月实施以后,同年度有21所学校得到国库补助,每校补助金额为:工业专门学校2000日元,农业专门学校1500日元,徒弟学校1500日元,简易农学校800日元,工业补习学校600日元,农业补习学校300日元,但该年度接受补助最多的是京都市美术工艺学校(2500日元),接受补助最少的是高知县佐川实业补习学校(150日元)。这项法令公布、实施以后,日本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兴起了兴办实业教育的热潮。针对这种情况,明治政府于1898年将国库补助金额增加到25万日元,该年度接受国库补助的公立实业学校数为139所,占总数的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