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年教育条例》颁布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245页(1301字)
1859年,伦敦传教会的罗伯特·莫法特在伊尼亚蒂开办了第一所面向非洲人的学校。到1893年,基督教团体在津巴布韦的各个地方都办有非洲人学校。教会将西方教育引进津巴布韦,控制了津巴布韦的教育,并试图以基督教的价值观点控制非洲人。1895年,教会又在布拉瓦约开办了第一所白人学校。
1894年,以罗得斯为首的英国殖民者侵占了整个津巴布韦,1895年将津巴布韦称之为南罗得西亚。殖民者对教会在津巴布韦推行的“先使土着人牢固地皈依基督教,后发展商业利益”的教育方式尤为不满。1898年,厄尔·格雷在阐述第一个有关教育的提案时说:“我坚信使得土着居民走向文明开化的第一步在于培养他们的勤劳和注重实干。这要优先于宗教教义的灌输。”
教会教育无视土着人传统文化和固有宗教习俗的做法,也遭到了土着居民的反对。1896年,津巴布韦的肖纳族和恩德贝莱族联合抵抗英国的占领。在这种背景下,在英国政府内部要求由政府控制殖民地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塞西尔·约翰·罗兹受到维多利亚女皇的特许,1898年组成白人立法团,负责制定133条教育条例,由控制津巴布韦的英国特许公司英属南非公司颁布施行,即《1899年教育条例》。
条例分A、B两部分,A部分针对白人学校,B部分针对非洲人学校。其主要内容是:①由政府制定教育原则,教育的主要目标是训练非洲人,使之为国家的经济发展作贡献。②每个白人学生如果达到大学水平或精通英语、拉丁语、文学、历史、数学、地理、自然科学、音乐等,每学年可以得到40先令的普通助学金。③非洲人学校的每位学生每学年可以获得10先令的补助,接受补助的条件是,在学校每天开设的实际操作训练课和体力劳动课的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在申请补助的前一学年200天中,学生参加劳动锻炼的人数每天不得低于50人。
1902、1903年分别对教育条例进行了补充,规定:凡接受政府补助的非洲人学校,在一学年150天中,每天至少要有40位学生参加4小时的体力劳动;给非洲学生教基础英语,使他们能听懂雇主的指令;非洲学生必须养成爱清洁和遵守纪律的习惯;非洲学生不得学文学,因为这会使他们感到自己没有足够的生活条件。1907年又对教育条例进行了补充,规定所有非洲人学校,无论是否接受补助,都必须把体力劳动和实干训练作为主干课程。
《1899年教育条例》及其补充条款运用经济的、政治的手段,实现英国对教育的控制,培养白人学生对非洲人的统治能力,把非洲学生训练成廉价的劳动力。1899年的教育条例产生了白人和非洲人两个教学系统,实行了教育的种族歧视,使得非洲人的教育得不到发展。津巴布韦学龄儿童的入学率只有1/3左右,绝大部分入学儿童只读4年书。《1899年教育条例》的施行,排斥了教会对非洲人教育的控制,为以后教会和政府在教育控制权上的争执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