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和学院法颁布
书籍:世界教育大事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557页(219字)
1917年3月10日,菲律宾私立学校和学院法颁布,规定公共教育部长有责任维持一切私立学校和学院效益的一般标准,有权检查私立学校和学院;规定任何个人或团体想要开办或建立私立学校和学院,都必须按照菲律宾公司法的规定组成法人,向公共教育部长提出申请。在遵守该法条款的情况下,私立学校毕业生与政府学校毕业生享有同等的利益和特权。该法授权教育部长任命一个私立教育专员,专门负责私立学校的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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