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鲁士制定中学教师考试规则
书籍:世界教育大事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644页(185字)
1917年7月28日,普鲁士公布《中学教员培养规程》。规定中学教员由大学直接培养,希望当中学教员者必须在大学学习4年以上,学习结束,经过第一次考试——学业考试,及格者给予见习教员资格。见习教员经过两年的讲习和试教后,再进行第二次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成为助理教员。以后,经过正式任命,才获得中学教员资格,任期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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