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世界教育大事典

葡萄牙义务教育实施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663页(734字)

葡萄牙1911年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年限4年。1965年延长至6年,包涵了整个基础教育阶段,4年小学(相当于初小),2年预备教育(相当于高小)。儿童6岁入小学。小学分两段:一、二年级为一段,三、四年级为一段。段内学生自动升级,每一阶段末有一次考核,决定升留级。预备教育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正规学校中直接进行的预备教育;另一种是通过电视教学这种间接学校制度进行的,主要为人口分散或缺少师资、学校地处边远地区的学生提供。学生去中心上课,中心配备一名教师,由教育技术研究所负责上课并评价学生。1981年有1126个公立的和22个私立的这类中心。小学段设8门课:启蒙活动、葡萄牙语、数学、自然和社会常识、音乐和戏剧、体育、造型艺术、宗教和天主教教义(供选择)。预备教育设11门课:葡萄牙语、社会常识、历史、外语(法、英、德语任选一种)、自然常识、数学、直观教育、劳动、音乐、体育、宗教和思想教育。

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都有公立和私立两种。私立学校大多是教会办的。小学段教师应在专门学校中培训3年(包括教学实习),预备教育教师应在大学培训5年,并经过一年的教学实习。葡萄牙的六年义务教育是为6~14岁儿童提供的。年龄超过14岁但未达到高小水平的学生,18岁以下者可以在“补习班”白天上课,18岁以上或16岁以上但已工作者可以参加“补习班”晚间上课。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政府还采取了其他一些措施,如向离校较远的学生免费提供交通,建立学生公寓,开办学校食堂,免费提供奶类,向优秀生提供伙食津贴,向生活困难生提供补助等。葡萄牙主要政党都在议会中提出,建议把义务教育年限延长至9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