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颁布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781页(1286字)
根据1958年4月中共中央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58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指示》指出:①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文化革命已经开始进入了高潮。正确地领导教育工作,坚持党的教育工作方针,反对右倾思想和教条主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扫除文盲,普及教育,培养出一支数以千万计的又红又专的工人知识分子队伍,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巨大的历史任务之一。②建国9年以来,中国教育工作在党的领导之下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教育工作在一定时期内曾经犯过教育脱离生产劳动、脱离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政治、忽视党的领导的错误。为此,今后要团结全党和一切可以团结的教育工作者,克服教育工作中的右倾思想和教条主义思想。③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为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者必须由党来领导。在一切学校中,必须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培养教师和学生的工人阶级的阶级观点、群众观点和集体观点、劳动观点即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结合的观点、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改变政治教育中的教条主义的教学方法。今后的方向,是学校办工厂和农场,工厂和农业合作社办学校,把生产劳动列为一切学校的正式课程。④在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一统一的教育目的下,为了多快好省地发展教育事业,必须采取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动员一切积极因素,即国家办学与厂矿、企业、农业合作社办学并举,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并举,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业余学校并举,免费的教育与不免费的教育并举。全国将有三类学校:全日制学校、半工半读学校和各种形式的业余学校。在这三类学校中,有一部分要担负提高的任务,而用大量发展业余的文化技术教育和半工半读学校的形式来普及教育。在全部的小学、中学和大部分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已经下放给省、市、自治区管理,仍属中央各部的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也将下放给所属厂矿、企业、农场管理的情况下,中央要求各大协作区、省、市、自治区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逐渐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并积极、妥当地开展新学制的试验。⑤教育是人民群众的事业,办教育应当在党委领导下把专业的教育工作者同群众结合起来,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方法,贯彻全党全民办学,并通过学校内部的政治工作、管理工作、研究工作等各个方面予以体现。⑥全国应在3~5年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扫除文盲、普及小学教育、农业合作社有中学和使学龄前儿童大多数都能入托儿所和幼儿园的任务。大力发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争取在15年左右的时间内,基本上做到使全国青年和成年,凡是有条件的和自愿的,都可以受到高等教育。我们将以15年左右的时间来普及高等教育,然后再以15年左右的时间来从事提高的工作。根据这一指示,中国各级各类学校在数量上迅猛发展,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革命,在中国教育史上产生了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