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着手解决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材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789页(680字)
1961年2~8月间,教育部根据中共中央书记处2月10日的指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一起着手解决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材问题。1961年2月21日,中央文教小组成员林枫向中央各部及北京部分高校负责人传达了中共中央书记处对高等学校教材工作的指示。中央指示,高等学校教材建设要分两步走,“先解决有无,后逐步提高”,对现有教材要本着“未立不破”的原则,采取“选”、“编”、“借”的办法解决新教材问题。为了贯彻这一指示,3月成立了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理、工、农、医各科教材工作领导小组。3月上旬,教育部召开了各省、市教育厅、局长会议。教育部分别于3月21、22日发布了《解决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理、工、农、医各科教材的具体分工办法》和《关于解决高等学校理科各专业全部课程及工科各类专业基础课程和共同技术课程教材问题的计划》。在《分工办法》中规定,高等学校中理科全部教材由教育部负责,工科的基础课和各类专业共同的基础技术课由教育部负责。各类专业的其他基础技术课和专业课,按专业归口,分别由中央各主管部门负责。农、林科全部教材由农业部、林业部负责,医科全部教材由卫生部负责,师范学校全部自然科学方面的教材由教育部负责,文科方面的教材另外分工。中等专业学校中政治、语文、外语及工业类专业通用的数学、物理、化学等教材由教育部负责,其他的专业课教材由农业部、林业部、卫生部负责,基础技术课分为六大类,由六个部门负责。《计划》提出了有关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的解决办法、解决原则、选编教材的原则。还提出了选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