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1021页(1039字)
1977年,教育战线拨乱反正的首要问题就是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同年8月8日,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在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一个是高等院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的问题。今年就要下决心恢复从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考学生,不要再搞群众推荐。从高中直接招生,我看可能是早出人才、早出成果的一个好办法。”
9月19日,邓小平同教育部主要负责人谈教育战线的拨乱反正问题时再次谈到高校招生改革问题。根据邓小平关于改革高校招生制度的指示精神,教育部于1977年8月13日至9月25日在北京再次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与会代表回顾了建国以来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情况,分析了“四人帮”破坏招生工作造成的新生质量下降和各条战线科技人员青黄不接的严重情况;希望肃清“四人帮”的流毒,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提高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质量,广开才路,快出人才,尽快改变教育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严重不适应的状况。在会议讨论的基础上,教育部拟定了《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10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全日制高等学校招生文件和《红旗》杂志关于教育工作的评论员文章(送审稿)。同年10月12日,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及《关于高等学校招收研究生的意见》。文件规定:凡是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复员军人、干部(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和应届毕业生,只要符合条件都可报考。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的人数约占招生总数的20%~30%。考生应该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水平。招生办法是: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地、市初选,学校录取,省、市、自治区批准。考试分文理两类,由省、市、自治区拟题,县(区)统一组织考试。录取新生时,优先保证重点院校。政治审查主要看本人表现。要注意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要注意招收一定数量的台湾籍青年、港澳青年和归国华侨青年。在部分高等学校招收“社来社去”学生。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积极招收研究生。上述文件还对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共产主义劳动大学、“七二一大学”、“五七大学”及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根据文件的规定,1977年招生工作于第四季度进行,新生于1978年2月入学。同年,全国有570万青年报考,高等学校共招收新生27.3万人(包括1978年第一季度增招的新生6.2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