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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部省决定大幅度提高国立学校的学杂费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1059页(777字)

文部省在1972年度的预算案中,决定提高国立学校的学费、入学费、入学考试报名费。上涨倍率最高达3倍,最低为1.7倍。这次大幅度提高国立学校的学杂费,主要是由于物价上涨原因。因为自1963年到1971年,各种物价已显着上涨,消费者物价指数上涨了220多个百分点,而国立学校的学费等却未变。此次提高国立学校学杂费的情况如下:①学费:大学本科(包括夜间部、专攻科和别科)、短期大学和养护教谕师范学校的学费上涨了3倍,研究生院研究科、高等专门学校、全日制高中和高中专攻科及别科、幼儿园的学费上涨了2倍,盲校、聋哑学校和养护学校的高中部、幼儿部的学费保持不变。这次学费调整带来了两大变化,一是原来研究生院的学费是大学本科生的1.5倍,而根据新的收费标准,两者的数额同等了;二是调整后的国立高中的学费与现行公立高中的标准学费(每月800日元)等额了。②入学费:大学本科(包括夜间部和专攻科)、研究生院研究科和短期大学的入学费由原来4000日元增加到12000日元。大学别科和养护教谕师范学校的入学费由2000日元增加到6000日元。高等专门学校、高中(包括全日制和专攻科、别科)和幼儿园的入学费均上涨了2倍,盲校、聋哑学校和养护学校的高中部、幼儿部的入学费保持不变。③入学考试报名费:所有国立学校(除幼儿园和盲校、聋哑学校、养护学校的幼儿部以外)的入学考试报名费均上涨了1.7倍。报名费原定为3000日元的大学本科(含夜间部和专攻科)、研究生院研究科、养护教谕养成所、短期大学和高等专门学校,此次上涨到5000日元。报名费原定为1500日元的大学别科和高中(包括全日制高中、高中专攻科及别科和盲校、聋哑学校、养护学校的高中部),此次上涨到2500日元。所有上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都从1973年4月入学的考生开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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