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牙买加的教育新政》发表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1215页(1286字)
1962年牙买加独立后,政府认识到更多地参与建立和管理学校教育的重要性。1963年1月,牙买加的民族英雄亚历山大·巴斯塔曼特(Alexander Bustamante)发表讲话,明确提出,“文盲与独立是不相称的,是不相容的”。此后,牙买加工党政府增加了对教育的投资,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发展学校教育的措施。1966年,牙买加教育部长埃德温·艾伦发布了一份题为《独立牙买加的教育新政》的重要文告,这份文告概括了政府的各项教育目标,拟定了具体的教育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如下:①建立统一的小学与中学相衔接的教育制度。要求到1970年,6~15岁的儿童全部入学,并实行中小学十一年一贯制。希望到1971年能实现中小学十一年制义务教育。为达到上述目标,初等学校每年须增招新生18000名。这就要求改善原有的校舍,增建新校舍。此外,文告还要求逐渐减少每个教学班的人数,以保证教学质量,计划从1970年的每班50人减少到1975年的45人,1980年再减至40人。②扩充中等学校。文告特别强调加强中等学校的建设,计划到1970年要建成66所初级中学,到1975年建成93所。初级中学对所有12~15岁的学童实行免试入学。与此同时,文告还要求加强大学预科教育。根据计划,将有36%的初中毕业生升人更高级的学校继续学习,其中大部分将进入大学预科和高等技术学校,其余部分将进入以技术教育为主的综合学校。为此,文告要求将一部分中等学校改造为综合学校,分别设立各类技术课程,计划到1975年要建成24所综合学校。③加强师范教育。1965年牙买加教师协会的一份报告指出,全国受过师范专业训练的教师严重短缺,未受过师范教育的教师缺额也有44%。文告要求到1980年所有的中小学教师都应持有师范学校的毕业证书。为此,师范学校要扩大招生,要求到1970年,招生量要达到1200人,使师范学校的毕业生由刚独立时的每年200多人增加到1960年的1000余人。政府对师范院校的学生,除免收学杂费外,还要免费提供食宿。④加强职业教育。文告特别强调要帮助不具有正式学历的闲散青年进入技术学校,使他们有机会学到就业所必需的一技之长。文告计划在全国各地开办10所这种职业培训学校。牙买加的一所相当于技术学院的科技艺术学院,将扩大招生人数,该校的在校人数计划从1966年的400人增加到1970年的800人。牙买加农业学校也计划扩大招生。政府计划到1975年将开办23所职业技术学校。
实施这些措施的经费60%来源于世界银行、美国和加拿大的贷款和赠款,其余的40%由牙买加政府拨款。
《独立牙买加的教育新政》是牙买加独立后第一部最重要的教育发展纲要,它的实施使牙买加的教育在质与量上均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是独立的牙买加新教育制度确立的重要标志。当时的牙买加总理希勒(Hugh Shearer)曾说过,政府的文告是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的一个“有关教育制度的全面、彻底的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