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森发表德国教育考察报告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317页(889字)
1830年“七月革命”推翻了复辟王朝,建立了君主立宪政体。1831年,当时执教于巴黎大学的哲学教授维克多·库森(Victor Cousin,1792~1867)奉命赴德国考察其公共教育状况,为法国教育立法、改革初等教育作准备。德国的学校体制被认为是当时欧洲最先进的教育制度。库森考察回国后,立即向教育部长蒙达勒贝尔(Montalebert,C.F.,1810~1870)伯爵提交了题为《关于普鲁士公共教育状况的报告》。库森在报告中详细地介绍了普鲁士初等教育现状及教育立法,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①家长送子女入学的义务。②每个教区资助开办一所小学的义务。③初等教育的一般目的和不同级别。④小学教师的培训、聘请、提升和纪律。⑤初等教育的管理。⑥关于私立学校。库森指出,在德国,大众教育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所有对这一问题有兴趣的人士和阶层都对教育发表意见,并以各自的方式在不同的程度上作用于一个共同的目的,这是民众文明化的表现。库森还指出,德国《1819年教育法》是一部非常好的初等教育法,包括家长有义务送子女上学,建立初等师范学校等。库森在介绍德国情况的基础上建议:法国应该重视公共教育,制定初等教育法律,强迫父母送子女到学校接受教育;对于贫困地区的教育,各级政府应担负责任;加强师范教育,每个县都应开办一所初等师范学校,以保证各地学校对教师的需要;应该取消由教会为推荐教师出示道德评语证书的做法。他强调,加强初等教育教学,国家可对初等教育确定最低教学要求,允许学校自由地采用各种教学方法和进行各种教学试验;除继续保持法国在自然科学和数学方面的优势外,还应使人文学科保持人类道德和智力生活的神圣传统;鼓励私人办学,鼓励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相互竞赛,但私立学校应该接受各地方学校委员会和督学的监督;发挥地方在发展和鼓励公共教育方面的作用,市、县议会应更多地关注公共教育管理;各地应设立特别监察委员会,由地方行政长官领导,对各校办学进行监督等。库森提交的考察报告对后任的教育部长基佐主持制定的1833年《初等教育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