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6页(509字)

经济法主体依法具有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例如,在税收管理法律关系中,征税方作为权利主体享有依法征税的权利。在经济协作关系中,权利主体的经济利益受到了损害,可享有起诉的权利。经济权利的内涵包括:(1)在经济法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经济权利的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经营管理活动,经济协作活动;亦有权抑制一定的行为,拒绝、抵制他人的非法干涉或摊派,平调,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2)在经济法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经济权利的主体有资格要求他人作出一定的行为或抑制一定行为,以保证实现或不影响实现权利主体的意志及经济利益。(3)在经济法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经济权利的主体由于他人的行为而使其权益不能实现时,有权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保护。经济权利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职权,如国民经济决策权、协调权、命令权、监督权等;财产所有权,如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经营权;企业经营管理权,如经营方式选择权、生产计划权、物资采购权、产品销售权、劳动管理权、资金支配权、物资管理权、人事管理权等;请求权,如要求赔偿权、请求调解权、申请仲裁权、经济诉讼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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