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登记地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5页(192字)

亦称法人组成地说。确定法人国籍的一种学说。主张法人应以其登记地国为法人国籍所属国。该学说认为法人是模拟自然人而由法律特别认可,从而赋予人格的拟制体,因此,法人的国籍应在其取得法律人格的地方即组成地。英美法系国家,某些拉丁美洲国家如巴西、秘鲁以及苏联、东欧国家持此主张。我国一般以法人登记地为确定外国法人国籍的标准。参见“法人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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