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6页(403字)

阿根廷人,外交家、国际法学家、历史学者。1873年成立的国际法学会的创始人之一。着有《欧洲与美洲的国际法理论与实践》(1863)、《拉丁美洲革命编年史》(1864-1875)、《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教程》(1881)、《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辞典》(1885),1862-1869年间编纂出版了15卷的南美各国条约集及外交文书集。卡尔沃曾试图为排除欧洲列强干涉拉美各国作出法律方面的努力。他宣称,国家对外国人因内战或内乱造成的损失不能天然地承担责任,因履行契约而发生的金钱要求亦同。卡尔沃反对外国借保护国民为由干涉独立国家的属地管辖权,上述原则在国际法上被称为卡尔沃主义。卡尔沃主义影响至今的是卡尔沃条款。即在国家与外国人签订的契约中规定,因不履行契约的争端,由当地司法管辖,按国内法处理,外国人的本国政府无权提出国际索赔。卡尔沃条款在国际投资法领域运用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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