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质疑的意见,1987—198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2页(502字)

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在1987-1988年间把国际银行界、贸易界、运输业、保险业所提出的有关统一惯例(400号出版物)条款解释方面的问题及它作出的决定或意见汇编成册出版的第469号出版物。本书体例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条款排列,在它作出决定或发表意见的同时,罗列了事实的概况及委员会在讨论时,成员发表的不同意见。由于国际空运事业和联合运输业务的发展,在空运方面出现了运输行空运单、联合运输人空运单,对于签发这类单据者的资格问题,存在不同看法;而联合运输单据适用于单一运输方式时,签发者究系“缔约承运人”抑系“实际承运人”,在看法上有很大差异。为此,本书详细记录了各有关方面的看法和委员会的意见,并附以有关装运单据的各种格式,其中包括我国国内尚使用不多的运输行运输证明,运输收货证明,国际运输商协会联合会的仓库收据,托运人托运危险品的声明等。本书对国内银行业在处理上亦感到棘手的问题,如限制议保信用证、银行费用问题、备用信用证对第47(a)条的适用问题、议保行寄单的方式和风险问题,也发表了委员会的意见。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3月出版中文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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