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8页(259字)

又称巴黎俱乐部。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间的经济合作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个附属机构。1961年11月在巴黎成立。总部设在巴黎。成员国11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际清算银行和欧洲经济共同体亦派代表参加。组织机构有部长级会议和副部长级会议。宗旨和任务:协调成员国的货币政策,以便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内采取一致行动;在国际金融领域的许多方面加强合作,以应付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和货币危机;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60亿美元信贷基金,以扩大基金组织的贷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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