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国家联盟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3页(319字)

简称阿拉伯联盟。阿拉伯国家的合作组织。1945年3月在埃及开罗召开的阿拉伯国家代表会议上成立。总部设在开罗,成员有22个国家和地区。组织机构:首脑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商讨地区性重大问题,1978年的第9次首脑会议决定每年11月召开首脑会议;理事会,每年3月和10月举行例会,下设政治、经济等14个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议,拟订议程、处理行政事务,搜集统计数字和其他材料,编制预算,在纽约和日内瓦派有常驻代表,在一些国家设有新闻处。此外,还有各种专门委员会几十个。宗旨与任务:密切成员国之间的关系,协调彼此的政策,捍卫阿拉伯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全面考虑阿拉伯国家的事务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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