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外商投资的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9页(329字)

中国关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与投向的原则。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包括:(1)国内已开发生产或已引进先进技术,生产能力已能满足国内市场需要的。但利用现有企业或现有生产条件进行技术改造,原材料立足于国际市场,开辟新销售渠道,不与原出口业务相矛盾,使产品出口达80%以上的,则可允许投资;(2)不能提供先进技术,能耗高,产品缺乏竞争力,大部分不能出口,外汇不能自身平衡的;(3)同本地区出口产品在原材料、货源、销售渠道等方面发生矛盾的;(4)单纯引进装配生产线、进口散件组装,产品内销,赚取国内外差价的;(5)国家规定限制举办的其他项目。目前限制投资的行业包括中药材加工、传统工艺品、大城市的旅游行业和汽车出租行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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