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13页(334字)

又称世界货币。是国际间进行交易所采用的货币,即在世界市场上发挥一般等价物作用的货币。其一般有以下职能:(1)作为国际间的支付手段,用以平衡国际收支差额;(2)作为各国外汇市场操作所使用货币,即成为各国干预外汇市场的手段;(3)作为国际间商品及劳务价值标准及各国货币间交换的价值标准和媒介;(4)作为各国的国际储备所使用的货币。在世界各国实行金属货币流通,即以金银原始的条块形式按实际重量发挥职能的情况下,金银贵金属就是国际货币。目前,世界各国均不实行金属货币流通,黄金作为货币已退出流通领域的情况下,还没有产生一种新的较为理想的得到公认的国际货币。只是那些在国际上可以自由兑换成其他国家货币的硬通货,可充当国际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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