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30页(265字)

政府、公司、团体在本国以外发行的债券。它有如下特点:(1)发行主体与发行地点不在同一国家,即举债人属于一个国家,发行地点则属于另一个国家。(2)债券面额不以发行者所在国的货币计值,而是以外币计值。发行国际债券时,必须确定如下事项:一是确定债券面值为哪国货币,即选择硬币还是软币;二是确定债券利率,好的债券利率,既不会使筹资成本过高,又能吸引投资者;三是确定债券的期限及还本付息方法;四是确定发行方法、发行价格、发行地点等。我国的中国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都发行过国际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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