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贷款承诺费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48页(229字)

简称承担费。国际贷款协定的借款人对已承诺而未提取的贷款部分所支付的费用。在贷款协定签署之后,贷款银行对所承诺的贷款不能随意挪作他用,如果借款人没有及时动用这笔款项,贷款银行有可能损失一部分未来的收益,承诺费正是弥补其损失的一种赔偿性费用。承诺费通常为承诺费款金额的0.5%。承诺费的通常做法是:在贷款协定中规定一个承诺期,借款人应在承诺期中提完全部贷款。对已提取部分计收利息,应提取而未提取部分支付承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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