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经理银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52页(284字)

辛迪加贷款的组织者。辛迪加贷款业务中,往往由数家银行担任经理行,其中有一家被指定担任牵头经理行。经理行的作用是为借款人物色贷款银行,组成辛迪加向借款人贷款;帮助借款人编制供贷款银行作为参考的情况备忘录;协助律师草拟贷款协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安排首期贷款事宜。贷款协定签订后,经理银行即作为普通的贷款人存在,其管理职能由代理银行行使。经理银行主要义务是:(1)对借款人,按照商定的借贷条件,尽最大努力组织辛迪加贷款;(2)对贷款银行,如实介绍借款人情况,即承担披露事实的义务,对误述而造成的贷款银行的损失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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