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68页(235字)
对企业经济活动,系统地、完整地进行的会计核算。一切取得法人地位的企业,均应实行独立核算。凡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应有经上级或投资单位核定或拨给的一定金额的注册资本,并应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企业法人登记注册手续。独立核算主要是核算盈亏。独立核算的企业,一般应自负盈亏。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上报会计报表,并按税法规定缴纳各项税金。1984年外贸体制改革,外贸、工贸公司逐步实行了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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