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A货交承运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75页(1057字)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贸易术语,既适用于铁路、公路、海洋、内河、航空运输的单一方式的运输,也适用于不同运输方式相结合的多式联运。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或地点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被交由承运人监管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买方必须自负费用订立从指定地或地点发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并将有关承运人的名称、要求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充分地通知卖方;负担货交承运人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按合同规定收取货物和支付价款。在FCA术语下,卖方对订立运输合同,并无义务。但是,如果买方请求,或者,如果按商业惯例(如在铁路或航空运输的情况下),卖方需为订立运输合同提供协助的话,卖方可在由买方负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行事。“承运人”是指在运输合同中承担履行铁路、公路、海洋、内河、航空运输或多式联运的实际承运人。或承担取得上述运输履行的任何人,即订约承运人(例如货物运输商)。卖方在以下时间完成交货责任:(1)在铁路运输情况下,如果货物可装一整车或由铁路运送的一个整集装箱,卖方必须以适当的方式将货物装上货车或装入集装箱。当已装货的货车或集装箱为铁路或其代理接收时,交货即告完成。如果货物不够装一整车或一整箱,当卖方将货物交给铁路收货处,或将货物装上由铁路提供的车辆时,交货即告完成;(2)在公路运输情况下,如果装货在卖方处所进行,当货物装上由买方提供的车辆时,交货即告完成。如果货物需交至承运人的处所,当货物被交给公路承运人或其代理时,交货即告完成;(3)在内河运输情况下,如果装在卖方处所进行,当货物已装上由买方提供的载货船只时,交货即告完成。如果货物需交至承运人的处所,当货物被交给内河承运人或其代理时,交货即告完成;(4)在海洋运输情况下,如果货物可装一整箱(FCL),当已装货物的集装箱被海运承运人接收时,交货即告完成。如果集装箱已被送交代表承运人的运输站经营人,则当集装箱进入该运输站的处所时,即应认为货物已被接收。如果货物不够装一集装箱(LCL),或不作集装箱化,卖方必须将货物送至运输站。当货物已被交付给海运承运人或其代理时,交货即告完成;(5)在航空运输情况下,当货物被交付给空运承运人或其代理时,交货即告完成;(6)在未指明运输方式的情况下,当货物被交付给承运人或其代理时,交货即告完成;(7)在多式联运情况下当货物根据具体情况按(1)——(6)的规定被交付时,交货即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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