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代理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57页(240字)

又称委托收款合同。分处两个不同营业地的银行之间为相互委托办理托收业务所签订的书面契约。对每笔托收业务代收行是否接受委托办理代收业务,在多数情况下,除了单据与委托书是否一致,委托项目能否照办外,还依赖于它们之间在此之前原已建立的有关托收业务的委托代理关系。而该委托代理关系便是通过托收代理合同建立的。因此,托收代理合同只是当事人双方总的有关相互委托办理收款业务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具体的逐笔委托事项,代收行尚须根据托收指示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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