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国(地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80页(248字)

接受普惠制优惠待遇的发展中国家、地区和最不发达国家。目前,世界上约有170多个受惠国家(或地区),包括:77国集团所有的成员国,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和所有的最不发达国家。各给惠国都列有各自的受惠国(地区)清单,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状态及政治态度选择其受惠国。普惠制的基本原则(非歧视的)尚未全部实行。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从1978年开始,先后成为挪威、瑞士、澳大利亚、新西兰、欧共体成员国、奥地利、芬兰、瑞典、加拿大、日本、波兰和俄罗斯的受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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