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回合中期审评协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94页(695字)

乌拉圭回合中期审评结束时发表的协议文件,全名为《乌拉圭回合中期审评的回顾与总结-日内瓦最后协议》。协议文件分为二大部分。第一部分为货物贸易谈判部分,共分十四点,主要是肯定各货物贸易谈判议题组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规定下一阶段开始实质性谈判所需遵循的原则、达到的目标、有关的程序以及各谈判组的进度时间表等;第二部分为服务贸易谈判部分。这部分除了重申开展服务贸易谈判的重要性及在谈判中所取得的进展外,还规定服务贸易下一步谈判应在“服务贸易的多边框架的基础上展开进行,……并就多边框架下分行业达成协议”。协议文件并就服务贸易的多边框架的内容与原则作了规定。认为多边框架应包括透明度;逐步自由化;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非歧视原则;市场准入;扩大发展中国家的参与;保障措施与例外等。协议文件还要求服务谈判组在1989年底以前努力将框架草案的各项要素组织起来,以便在乌拉圭回合结束前,完成多边框架并付诸实施。“乌拉圭回合中期审评协议”是乌拉圭回合谈判过程中十分重要的文件。它是乌拉圭回合中期以后进行谈判的基础,为乌拉圭回合中期审评后进行实质性谈判铺平了道路,达成了原则性指导协议,其积极意义不容低估。然而,由于这个文件中一部分重要议题,在当时是为了下一阶段继续谈判,由参加方作出让步达成的妥协,而实际问题仍然存在尖锐矛盾与分歧,需在以后的谈判中加以解决。事实也证明,在中期审评以后的18个月的实质性谈判,虽然不少议题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并提出了框架协议(草案),但终因少数重要议题未能取得一致意见而导致乌拉圭回合未能按期结束。参见“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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