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性和区域性验证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12页(352字)

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为促进国际性技术标准验证制度而制定的条款。这一条款主要规定:(1)各缔约方应尽一切可能参予国际技术标准验证制度的制定,并作为该制度的成员或接受方实施这一制度。(2)各缔约方应确保国际性或区域性技术标准证书制度得以制定和实施,即如果在其境内存在作为国际性或区域性技术标准验证制度成员或接受方的机构,有关的缔约方中央政府应在符合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各项规定的前提下承认这些机构的合法活动,主要表现在以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准许符合国际性或区域性技术标准验证制度的其他缔约方的产品进入本方市场,即任一缔约方的产品根据这一国际性或区域性技术标准验证制度的规定从该制度的成员机构或该制度的授权机构取得了合格证书,便应准许其进入其他任何缔约方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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