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壁垒争端调解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13页(287字)

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就调解技术标准争端所确立的规则。调解技术标准争端的任务主要由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承担。如果某一缔约方就技术标准争端提出磋商请求之后的60天内仍未能达成任何解决办法,任一争端当事缔约方均可要求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在30天内开会调查争端,该委员会在争端各方一致认为磋商不能解决争端之后,可应请求而在60天内召集争端各方及有关专家开始争端调解程序。对于易腐产品,该委员会应在3个月内完成争端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如果调解不能产生使争端各方都接受的结果,则可要求争端各方就争端仲裁程序达成协议,从而使争端解决进入仲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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