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税的司法复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26页(390字)

就执行反倾销税裁定进行司法复审。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在反倾销诉讼中调查当局作出的有关决定或裁决,可向有关法院要求司法上的审查。例如,根据美国的反倾销法规定,对在反倾销调查过程中有关当局作出的中止调查的决定以及最终裁决,当事人可以要求进行司法审查;对反倾销令作出后的征税估价额,当事人也可要求进行司法审查。司法审查由设立在纽约的美国专门法院——国际贸易法院进行。国际贸易法院按照美国宪法规定设立,由美国总统任命的九名法官组成,其中一名为首席法官。审案时,可由一名法官单独审理,也可由三名法官组成审判庭审理。国际贸易法院对于上述决定或裁决的审查,主要是根据作出决定或裁决的档案材料,审查是否存在着足够的实质性的证据支持,或是作出决定或裁决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所有审查后的决定或判决(或其摘要)都将公开,定期发布,并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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