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的三个议定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37页(699字)

《国际乳制品协议》所附的三个议定书。每个议定书均由一个委员会管理。这三个议定书是:(1)某些奶粉议定书(Protocol Regarding Certain Milk Products).《国际乳制品协议》的附件一。该议定书适用于属于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04.02号的奶粉和含脂奶粉,除了乳清粉之外。该议定书为脱脂奶粉、全脂奶粉以及在生产黄油和脱水奶脂过程中提取的黄油奶粉的试制产品制定最低出口价格。最低价格水准可以修改。最低价格每年至少审查一次。上述产品的奶脂含量和含水量均有相应的规定。(2)奶脂议定书(Protocol Regarding Milk Fat).《国际乳制品协议》的附件二。该议定书适用于属于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04.03号的奶脂,其奶脂含量重达或超过5%。该议定书为脱水奶脂和黄油的试制产品制定最低出口价格。上述产品的奶脂含量均有相应规定。(3)某些乳酪议定书(Protocol Regarding Certain Cheeses).《国际乳制品协议》的附件三。该议定书适用于属于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04.04号的奶酪。该议定书为奶酪的试制产品制定最低出口价格。该议定书一项特殊规定允许在例外情况下出口少量自然的未加工的乳酪,这种乳酪因变质或生产失误而低于正常出口质量。上述三个议定书的产品包装均采用国际乳制品贸易中的常用规格;销售条件是出口国的离岸价格;支付条件是凭单付款。应某一参加国的要求,委员会有权取消议定书中的某些条款以弥补最低价格对某些参加国造成的困难。委员会应于收到请求之日起30天内对此项要求作出表态。

分享到: